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须知
•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
•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签发前必须确认好新生儿姓名,一经签发,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明确现居住地址隶属的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名称。
•其他特殊情形需提交的材料:
•新生儿母亲信息与住院登记的产妇信息不相符者,应提供户口登记相关的相关证明原件或亲子鉴定证明。
•非母亲领证,应提供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若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的,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如新生儿母亲的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失踪证明或死亡证明等。
•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
•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但母亲信息无法提供或者无法核实的,新生儿父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和新生儿与父亲的亲子鉴定证明。
(首次签发、换发的其他特殊情形,请提前咨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
出生医学证明现场领证流程
1.打开微信关注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
2.在公众号里选择[个人中心]中的[出生证&医保]。
3.选择[申请办出生证]中的[出生证办理]并依次上传父母亲双方身份证人像面。
4.录入宝宝姓名和现居住地址。
5.核对信息确认无误,点击完成核对。
6.再次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进行回执签名并预约取出生证的时间。
7.如父母亲双方均为海南户口并已领取结婚证,在“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APP完成“出生一件事”申请。
8.按预约时间,携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一楼出生证办理窗口领证。
补充说明
•领证须提供父母亲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亲母亲申领出生医学证明,须填写单亲母亲声明和告知书,新生儿必须随母姓。
•当事人应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所载信息不予变更,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医院根据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政策、文件办证,标准如有变化恕不另行通知,以当时政策为准。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秀英院区:68660390 府城院区:66860911
出生一件事—— 一次性线上办完新生儿的所有事情
•办理内容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预防接种证》申领、婚生子女落户登记、新生儿落地医保申报、《社会保障卡》申领。
•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为新生儿母亲或者父亲。
新生儿父母双方为海南本地户口,且父母双方婚姻状态存续。
在我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内出生且出生未超出30个自然日的新生儿。
新生儿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和《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办理前须先通过我院微信公众号完成出生证办理)
打开“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APP,选择“办事”中的“特色服务”。
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出生一件事”。
选择“在线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证件。
拍照或从图库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正页+盖章页),上传的图片不能以床单做背景或有其他杂物。
如新生儿落户民族为少数民族,请填写并上传《海南省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doc》。
在收到受理成功的短信后,按预约取出生证时间,携带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您分娩的院区:府城院区(1楼3号窗口)或秀英院区(1楼7号窗口)领取出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在线邮寄操作流程
1.打开微信关注海南现代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
2.在公众号里选择[个人中心]中的[出生证&医保]。
3.选择[申请办出生证]中的[出生证办理]并依次上传父母亲双方身份证人像面。
4.录入宝宝姓名和现居住地址。
5.核对信息确认无误,点击完成核对。
6.在办证进度中选择[邮寄出生证]或进入出生证邮寄界面,输入母亲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查询分娩信息。
7.选择要执行邮寄的分娩记录,并按提示上传父母双方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8.再次核对婴儿信息并进行婴儿姓名签字确认、领证人及承诺书签字。
9.填写收件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支付邮寄费用,点击提交完成,等待医院审核及邮寄。
补充说明
•当事人应保证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所载信息不予变更,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线上完成出生证邮寄申请后,在医院审核通过前,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68660390(秀英院区) 66860911(府城院区)
•出生证邮寄不是医院的默认服务事项,邮寄费用须用户自行承担。
补办出生证须知
•海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首次签发材料及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分娩记录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提前电话预约复印),须加盖原签发机构公章。
•携以上材料到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服务中心(秀英院区分娩)、海口市琼山区政府服务中心(府城院区分娩)补办。
注意事项
•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可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新生儿中文姓名应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规范汉字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正当理由的也可选取其他姓氏。
•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涂改、过塑以及私自拆切副页。
•新生儿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外籍的,“新生儿姓名”栏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其他信息填写中文。
•外籍人士使用护照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港澳台居民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通行证申领。
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
•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如入托、入学、出国等)。
来源:2024年1月6.0版 JK-052(Y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