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创、简便、可重复的超声技术是目前发现和诊断胎儿多种先天性畸形的手段,许多准妈妈关心的问题是:怀孕过程中需要接受几次超声检查?每一次检查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三维,四维检查就是高级的?
目前国际上推荐孕妇在孕期至少需要接受5次超声检查,分别为;停经超声检查(5-8周)、早孕期筛查(11+6-13+6周)、中孕期系统超声筛查(22-26周)、晚孕期筛查(28-30周)、产前超声评估(足月,出生前)。
停经超声检查(5-8周)
此次超声检查可以观察妊娠囊的位置以排除宫外孕,但是某些经期不规律、生化妊娠、宫内妊娠胚胎早期停止发育、早期流产等。上述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宫内外均检查不到妊娠囊,需定期观察。
此次检查还可以判断胚胎是否存活;测量妊娠囊和胚胎的大小来估算孕周,以测量胚胎大小更为准确,越早期估算的孕周越准确。孕周的判断对于胎儿生长发育的监测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对于那些停经时间不明确,月经周期不规律的孕妇来说,这一次超声检查尤其重要。
早孕期筛查(11+6-13+6周)
此次检查除了观察胎儿大体结构健全与否之外还要测量胎儿头臀长度、颈部透明层厚度(NT)、静脉导管血流频谱、观察鼻、三尖瓣血流频谱等超声软指标来判断胎儿有无染色体异常的风险。虽然胎儿的各系统结构已发育完全,但是仍然太小,超声的分辨能力只能诊断部分畸形,如:无脑儿、脐膨出、腹裂、肢体残缺、淋巴水囊瘤等。
7-14周检查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观察妊娠囊数目判断多胎妊娠;判断多胎妊娠绒毛膜性和羊膜性。双胎分为单绒毛膜单羊膜囊(MCMA)、单绒毛膜双羊膜囊(MCDA)、双绒毛膜双羊膜囊(DCDA)。这三者孕期的并发症风险是MCDA>MCMA>DCDA,主要是双胎输血综合征(TTTS)和选择性宫内生长受限(s-IUGR),当然还有诸如双胎贫血多学序列、脐动脉反流胎、早产等多种。并发症会引起严重后果,甚至胎儿死亡,所以早期超声检查判断胎儿绒毛膜性和羊膜性对于监测多胎妊娠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中孕期系统超声筛查(22-26周)
此次检查最重要的目的是观察胎儿全身各系统结构是否存在畸形。因此发现大部分先天性异常的最重要的一次超声检查必须要在这个时期进行。这个时候,胎儿已经比较大了,三维超声无法获取胎儿的全身照,道理就如同相机无法近距离拍摄大物体的全貌一样。我们通常只建立宝宝的面部三维图像,满足准妈妈们求貌若渴的心情。
因为先天异常有程度不同,还有一些先天异常是发展性的,妊娠后期才出现,另外超声还受孕妇宫内条件的限制(如肥胖、羊水过多过少、胎位固定等),还有超声人员的经验等,都影响检出率。
产前超声诊断是产前诊断必不可少的项目之一,卫生部的《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条例》规定:18-24周应诊断的六大致死性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良。
提示: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因此,此项目不在检查范围内。还有此次检查依然无法百分百排除全部的先天性疾病。
晚孕期筛查(28-30周)
此次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对胎儿系统结构畸形做一次查缺补漏筛查(由于胎儿过大、胎儿骨骼遮挡、胎位相对固定等因素,此次检查无法做到全面细致,只是一次相对粗略的畸形筛查)以及筛查一些晚孕期才发生的畸形。其实孕妇的肚子大小跟宝宝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只要宝宝的各项生长发育指标跟孕周是符合的,那么宝宝的体重自然是在正常的范围内的。这是因为超声估算胎儿的体重不是把胎儿放在天平秤上量,而是通过各项生长发育指标的数值进行一系列复杂的运算得出一个估值。而这个估值在产前最后一次超声检查中才有最大的临床意义。
产前超声评估(足月,出生前)
产前超声评估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胎儿的胎位,评估胎儿的各项生长指标以及给胎儿估重。为临床医生提供重要的数据来帮助您决定分娩是顺产还是剖宫产。需要强调的是畸形筛查此时的检出率就很低了,所以疑似有畸形的胎儿,请尽快寻找正规的产前筛查机构会诊(28周之前)。
来源:2021年6月3.0版JK-029(CS)